UV光解空气净化器显现仪无数字显现,风机未运转。上述行为归于经过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备以躲避监管的方法违法排放污染物。
2. 2023年3月15日现场查看(勘测)笔录1份,证明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现实存在的状况;
3.2023年3月15日现场相片根据6张,证明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现实存在的状况;
4.2023年3月17日查询询问笔录1份,证明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滚塑区和喷涂区废气搜集管理设备 UV 光解空气净化器显现仪无多个方面数据显现,风机未运转,涉嫌经过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备以躲避监管的方法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状况;
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送达地址的状况;
6.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的主体资历;
7.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证明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项目经过原霍邱县环境保护局批阅;
8.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检验文件复印件1份,证明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项目经过原霍邱县环境保护局检验;
9.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员工查询询问笔录2份,证明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出产时刻及平常污染设备运转状况;
10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电费状况1份, 证明霍邱县强胜制球有限公司用电量;
11.法律人员的法律证复印件2份,证明法律人员的身份和资历。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分裁量基准规则》的规则。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则,你公司如对该处分定见有贰言,可在接到本奉告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说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说和申辩,视为你公司抛弃陈说和申辩的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六十三条规则,你公司有权要求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六十四条规则,你公司若是要求听证,可在收到本奉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请求;逾期未提出听证请求,视为你公司抛弃听证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