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安装了废气处理设施,在正常生产期间却故意闲置。仅仅为了节约一点电费,就直排废气对环境造成污染。6月11日,广东东莞市大气办通报近期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企业和工地名单,一批单位“假整治”“不作为”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督查人员当场识破。全市正推进环保设备设施在线监控系统,查到企业故意闲置环保设施,最高可罚款100万元。
6月3日至6月8日,市大气办督查组到大岭山、洪梅、厚街、黄江、寮步、南城、石碣、石排、望牛墩、长安等10个镇街44个涉气污染源进行实地检查,发现11个涉气污染问题。当前全市深入推动涉VOCs排放企业整治,但少部分企业“开倒车”,没有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还故意闲置废气处理设施,污染周边空气环境,严重影响全市削减VOCs排放总量进展。
6月5日下午,市大气办督查组抵达长安镇,进入东莞市鑫淼真空科技有限公司督查废气防治情况。环评资料显示,该企业在2018年5月份,即我市蓝天保卫战打响后正式投产,环评手续要求使用低挥发性原料,对废气进行二级处理。“按环评要求,这家企业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浓度应该比较低。”市大气办督查人员卢锐泉表示:“但到楼顶后,督查人员闻到刺鼻的油漆味。”
察觉到异常后,督查人员马上查看废气处理设施,在正常运作的风机下,UV光解设备没有丝毫动静。打开机箱查看,发现UV光解设施没有打开,废气只经过活性炭一道工序处理,就直接排放。督查人员查阅企业环评资料,上面清晰地标明:“移印、丝印、烘干、清洁工序设在密闭的车间内。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一起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做处理后高空排放。”卢锐泉表示,若认真经过二级处理,废气收集和处理率可达到90%以上,但现在只通过活性炭吸附,根本达不到正常排放标准,属于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目前,该企业被责令停工整改,涉嫌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移交长安大气办作进一步查处。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这个的人说,涉VOCs企业闲置环保设施的现象,一直难以根治。关键还是企业环保责任意识不强,只算企业的经济账,不理社会的生态账。有时只为了节约电费、维护费用,就故意闲置设施。当前,全市正大力推进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安装废气处理设施自动监控设备并联网,通过技术方法对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控,力争完全解决闲置环保设施等环境违法问题。
基本案情:2018年9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花季家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的情况下,双轨开榫机、高速镂铣机未配套移动式粉尘收集器,双轴铣床配套的移动式粉尘收集器闲置未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粉尘等大气污染物。
查处情况: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立马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依法对其双轨开榫机、高速镂铣机、双轴铣床实施查封,对其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字〔2018〕2930号),对企业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对其相关负责人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