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①废气一般排放口有组织改无组织验收②UV光氧催化用于厨余垃圾除臭等问题,省厅回复
问题:污水处理厂,除臭装置排气筒(属一般排放口),环评及批复要求有组织15米,现为无组织排放,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照,好像是不构成重大变动,那这样是否能通过验收?
回复:您好!依据《水处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第5条“废气处理设施变化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咨询情况属于废气处理设施未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此项变动对环境不利影响加重,判定属于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问题: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粤办函[2019]5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要求,东莞市已不建议使用UV光催化氧化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那么UV光氧催化能处理厨余垃圾除臭吗?
回复:您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明确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一般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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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联合政产学研用权威机构主承办的2021第三届全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科技大会暨2021全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博览会、2021全国恶臭污染物测试、环境监视测定与控制技术装备展览会(“一会两展”统称VOCs China 2021)作为我国大气治理和VOCs污染防治领域的权威行业活动,在政府、高校、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全力支持下, 将于11月18-20日(8月21-23日) 在福建泉州举办。
大会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科技赋能”为主题将邀请大气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和VOCs污染防治领域的决策部门领导、院士学者、国内外知名专家和骨干企业代表作专题报告,采用全员会议、若干专业分会场、青年学者论坛和墙报交流、新品发布以及配套活动等交流研讨,广泛凝聚共识、促进学科交流、鼓励科学技术创新和前沿科技成果分享,交流探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各地部门、园区、行业和公司可以提供科学思路和借鉴经验。今年预邀1500人左右,预设20场以上专题论坛和配套活动,近200个专家报告。
展览将全面组织并展示推广一批PM 2.5 、O 3 和VOCs等污染物和恶臭气体监测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污染治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和示范工程,促进“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大气环保科学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满足各方在技术交流、产品推荐、采购交易、项目对接和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多元需求。今年预设2万平方米展览面积、展品逾2000件,专业观众2万人次。